******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建筑垃圾、建筑固废物运输服务商项目,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本项目建筑垃圾、建筑固废物运输服务费用的市场调研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建筑固废物运输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负责广汉市全域内建筑垃圾、建筑固废物运输业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垃圾、土方、连砂石、泥夹石、成品砂石的运输;负责广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主建渣无偿清运。
三、服务费用:预估1000万元。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若1年内超预估合同总价,以1年服务时间为限,1年结束为合同履约结束;若1年内未超预估合同总价,则合同继续履行,在合同总价以内的履约时间最迟延长3个月;若因地方政策调整,导致协议不能正常履行,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四、服务要求
1.服务商具有合法的运输车辆停放场地,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具有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车辆强制保险,驾驶人员具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服务商须给驾驶人员缴纳社保;
2.具有足以保证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技术力量、财力及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3.所有运行车辆需遵守《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服务商需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需定期开展车辆安全驾驶教育和培训,制定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对车辆使用进行管控,并建立车辆使用信息档案。
5.及时(一般不超过24小时)对城区运输经营辖区内的无主建筑垃圾进行无偿清运。
6.车辆产生的各项费用(保险、年审等)由服务商自行承担,运输车辆须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弘源公司货物运输的要求。
7.若车辆在运营期间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车辆损坏、车辆被盗的,或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因使用车辆引起经济纠纷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服务商承担。
8.运营期间,运输车辆、车辆运输路线均须向相关单位进行报备。
9.运营期间,车辆上路的安全环保责任由运输服务商自行承担。
10.运输车辆应统一着色,车尾盖进行“弘源清运”标识。
11.服务商应具有完善的应急保障体系,遇紧急情况,在接到弘源公司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完成弘源公司的紧急任务。
七、市场调研报价函的递交方式与时间:
1、市场调研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下午18:00;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4F
邮 编:6183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注:1、自愿参与调研的服务商需根据上述项目信息自行填报报价函(详附件1),报价应遵循市场价格,请勿高估冒算;
2、此次调研工作仅作为市场情况了解,不作为该项目服务采购的最终定价。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报价函-运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