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居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发改审【2024】1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任弼时纪念馆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安排(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任弼时纪念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任弼时纪念馆;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居建筑面积******居本体三合土地面拆除933.86㎡,重做三合土地面1255.12㎡等;土砖墙挖补、补配土砖围墙,瓦屋面拆除、小青瓦屋面制安、玻璃瓦制安,门窗工程中古式木门制安,梁、柱、枋等木构件表面清除油漆,所有木构件防虫、防腐处理等。环境整治包含院外大门修复中墙面抹灰,梁、柱、枋、板等所有木构件表面做油饰;纪念亭修复中重新补彩绘;槽******消防拆安等;******居环境整治面积14846.5㎡。本次招标金额:1983.05万元。本项目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建筑类型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2.3工期要求: 2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4 开工时间:以双方商定的设计开工日为起始日;
2.5 项目名称:******居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EPC);
2.6招标范围:************居本体三合土地面拆除933.86㎡,重做三合土地面1255.12㎡等;土砖墙挖补、补配土砖围墙,瓦屋面拆除、小青瓦屋面制安、玻璃瓦制安,门窗工程中古式木门制安,梁、柱、枋等木构件表面清除油漆,所有木构件防虫、防腐处理等。环境整治包含院外大门修复中墙面抹灰,梁、柱、枋、板等所有木构件表面做油饰;纪念亭修复中重新补彩绘;槽************居环境整治面积14846.5㎡。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的设计要求、并按批复概算造价指标进行设计,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批复的概算。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其中文物工程需达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验收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8、保修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9、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
3.1.1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委员会颁发的建筑行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业务范围:工程设计)。
3.1.2信誉要求:******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为准,自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有效。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业务范围: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业务范围: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3.1.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业务范围: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联合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其他要求:省外设计、施工入湘企业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1月24日起至2025年02月07 日17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8083/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2月17日9点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8083/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委员会法规科(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0-******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任弼时纪念馆
地 址:任弼时纪念馆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东森花园A栋302号
联 系 人:张正军 佘志兵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