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中电建枣阳20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C-0307-25J6-YP0039
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升压站(含制氢、储能)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太平镇和新市镇。
2.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按照光伏 电解水制氢项目一体化开发模式,包含枣阳光伏电200MW项目、枣阳市4000Nm3/h电解水制氢项目。
中电建襄阳枣阳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20万千瓦,本期拟选场址位于襄阳市枣阳市鹿头镇、新市镇及琚湾镇区域。场址中心位于枣阳市东北方向,距离约30km,场区附近有S316省道、S335省道,场区内部有村村通道路,交通便利,本项目利用未利用土地和部分果园建设光伏项目。本期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以一回 220kV 线路接入220kV严湾变电站220kV侧母线。
本项目配套建设一座电解水制氢站,建设规模4000Nm3/h,拟选配具有国际先进水平1000Nm3/h电解水制氢设备,拟选场址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城南化工工业园区内,通过白天使用光伏弃电、夜间消纳谷电,进行电解水制氢,所产氢气通过管道输送至工业园内用氢企业,多余氢气采用槽车运输至襄阳市其他用氢企业。制氢电源采用厂址附近化工园区配套10kV电源。4套电解槽系统可以根据需要交替运行。电源系统、压缩机、氧气纯化及压缩等装置待氢气消纳达到预期后再扩建。
储能电站系统分为枣阳#1-#4储能,装机分别为2万千瓦/4万千瓦时、3万千瓦/6万千瓦时、3万千瓦16万千瓦时、14万千瓦/28万千瓦时。#1-#3储能电站均以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分别以1回35千伏线路接入武岗、沙河、达子等110千伏变电站,线路长度分别为6、6、5公里,导线型号LGJ-240。#4储能以35千伏集电线路接入枣阳光伏220千伏升压站。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350天(从计划开始工作、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月15日,计划施工准备开始日期:2026年1月20日,计划首批光伏方阵并网发电日期:2026年6月30日,计划全部光伏方阵并网发电日期:2026年9月30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6年12月30日。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中明确的开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含项目220kV升压站(含全部储能工程、制氢工程)的PC总承包(不含送出工程);工程施工准备、协调与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光伏组件、制氢设备、储能设备由招标人组织采购并签订合同);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土建施工;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升压站全部手续办理及试运行;发电场试运行;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安全防护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评价、验收;水保和环保专项设计及规费缴纳(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监测、专项验收;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的征租地及补偿、手续办理(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缴纳);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批件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报批、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土地复垦实施及验收工作;负责升压站与配套光伏场区、储能系统及制氢系统相应的联调(投标人牵头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他承包商及设备供应商配合)、涉网试验和性能测试(含光伏系统、储能系统及制氢系统等)、实现接入湖北集控中心功能及调试、并网手续(含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档案验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和移交的相关工作;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其他:通过电建新能源公司达标投产验收等全部工作。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 项目的设备采购、施工范围。
1)物资供货:220kV升压站工程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储能系统设备和制氢设备,储能设备和制氢设备为招标人采购,除储能系统设备和制氢设备外的其他升压站相关设备由投标人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第三方试验等全部工作。由招标人采购供应的制氢设备、储能设备等主要设备相应的监造、计划、催交、接车卸车、接货验收、转运、仓储保管、第三方试验由承包方负责。上述物资设备的采购及所有管理工作,承包人需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代采、监造、催交、保管、第三方试验等专业管理服务的,仍由承包人对物资设备的质量、供应进度负责,保证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2)项目用地的征租用:投标人负责项目升压站部分(含储能工程、制氢工程)全部永久用地、临时用地的征(租)用工作,完成永久用地征地、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永久和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缴纳,投标人缴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被征地农民社保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一切用地手续所需的税费、规费、服务费、协调费等费用,负责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的相关手续(含国土、林草等手续)办理。投标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含土地、房产)并负责办理证件的费用(含契税、印花税、房屋安全鉴定及测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本费等相关费用)。道路应充分考虑项目招标人工程项目运行、维护和大型检修的需要。土地征租及补偿,包括临时占地补偿以及青(鱼)苗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附着物补偿,道路沿线杆线改移补偿,借用或改扩建已有道路(含电力设施、水利设施等)等公用设施使用费及损坏、恢复赔偿费等,手续办理以及与之相关的协调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用地(包括施工临时办公生活用房、综合加工厂、仓库、混凝土拌合站、施工临时便道、采石场、砂石料堆放场等)的征(占)用及补偿工作;投标人负责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报批、保证金缴纳及退费、土地复垦专项验收)工作。
一旦发生违法、违规用地、用林事项、事件及投诉,承包人应妥善处理,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罚款和工程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后果。
投标人应设立项目征(租)地工作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与县、镇、村、组的征租地协调沟通,土地勘测定界、权属认定及征(租)地协议签订等工作。
3)工程施工:项目(含升压站、储能工程、制氢工程)所有的土建及安装工程,所有设备及其它相关附属设施等满足并网运行的土建及电气安装施工等(包含升压站、制氢站、储能站场区环、水保工程)。设备交接试验、单体调试、联合调试、接入湖北集控中心。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仓储、生产及生活设施、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
一旦发生违法、违规施工事件引起的问题、投诉事件、行政及刑事处罚,承包人应妥善处理,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罚款和工程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后果。
4)手续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开工合法性手续办理、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合同签订及并网验收等全部工作)、电力质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其中涉网试验工作要求为:项目全容量并网前、后,电监会、国家电网等能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启动调试调度方案所有要求完成的及最新文件要求的并网性能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数字仿真建模、一次调频、AGC/AVC系统性能检测联调等)和涉网试验委托等办理及全部过程费用。合规手续办理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并承担手续办理的全部费用。
5)投标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备案,负责委托质量监督单位、负责组织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并具体落实完成本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工程验收以及工程验收前的其它全部检查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以上包括电力质监、住建等部门的质监、施工图审查。以上工作内容由投标人牵头负责,范围包含光伏场区、升压站场区、储能系统、制氢系统(不含送出工程),并承担相应费用。
******消防、防雷、档案、节能、土地复垦等各专项验收及备案,以及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评价、验收等,配合环保、水保专项验收)工作,以及由于专项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第三方监理检测、监测、评审、协调所产生的费用。档案验收所需资料由投标人负责并应满足招标人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整理、预立卷(投标人须在项目全容量并网后3个月内完成),其中装订、档案数字化扫描、系统归档挂接工作由招标人统筹,该项工作招标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确保档案验收取得上级单位合格意见书,投标人需做好配合。
7)为上述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仓储、生产及生活设施、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
8)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保期消缺,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9)完成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工作。
10)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建设期项目的工程一切险、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期限及保险范围扩展为:工程开工前,承包人负责以发包人为受益人按照施工辅助工程、设备(含发包人采购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的总价对建筑及安装工程、永久设备投保工程一切险、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应自施工准备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完毕为止,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财产险应扩展承保范围,包含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限内施工过程中造成已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的损失,以及在保险期限内已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为止。
11)负责建设光伏电站正常生产、生活对外通讯系统(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通讯供应商),包括因特网、电话和电视信号等接入和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招标人只负责缴纳网络、电视和电话使用费并协助投标人完成相关工作。
12)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中,由投标人承担。
2.4.2.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临时设施所需的临时用地及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仓储、生产及生活设施、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
2.4.3. 竣工验收工作范围
******消防、接地等专项验收工作、并网验收工作、达标投产工作。以及由于专项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检测、评审、协调等所产生的费用,配合环保、水保专项验收。
以上工作内容由投标人牵头负责,范围包含光伏场区、升压站场区、储能系统、制氢系统(不含送出工程),并承担相应费用。
2.4.4.培训工作范围
投标人应负责承担通过设备厂家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对招标人现场运维人员进行培训的组织和支付相应费用,使之全面了解现场设备的操作维护要求,具备日常检修维护技能等,满足能够胜任现场的运行维护工作的需要。
2.4.5 前期工作范围
光伏发电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审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报告及电能质量报告、储能电站接入系统报告及电能质量报告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光伏发电项目压覆矿调查报告、光伏发电项目永久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光伏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光伏发电项目安全预评价、光伏发电项目地灾评估报告、光伏发电项目职业健康预评价、光伏发电项目军事和文物查询、送出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由招标人负责,其它前期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任何项目及工作包含于PC总承包范围,即使价格清单或价格表中未列项亦视为工作内容及费用包含于合同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2月至2025年11月内具有完成或在建3个及以上50MW及以上的含新建升压站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如已完工)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如在建)、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如已完工)等内容。
******事务所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
3.1.5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具有至少1个50MW及以上的含新建升压站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3)担任过1个及以上50MW及以上的含新建升压站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副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职务,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担任过1个及以上50MW及以上的含新建升压站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技术负责人职务,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8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3)项目副经理(4)施工负责人(5)安全总监(6)质量负责人2人(7)安全环保负责人(8)进度负责人(9)合同工程师(10)采购工程师(11)测量工程师(12)土建工程师(13)电气工程师(14)专职安全员2人(15)试验管理(16)档案管理等。;其中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1.7施工机械设备不少于:挖掘机(6t)6辆、装载机3辆、压路机2辆、自卸汽车(8t)12辆、吊车(50t)4台、叉车(3t)5辆、电力工程车3辆、汽车吊(50t)6台、推土机2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6日23:59时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5年12月30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开标由“采购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果。
(3)开标结束一周内,投标人须向招标人邮寄纸质版(地址和纸质版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纸质版投标文件与“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index)上发布。
7. 其他
中标人数量:1名。
******银行账户
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枣阳支行
账 号: ************794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200号华坤时代18楼
联 系 人:杨骥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676号旺德府万象时代T2栋2106/2110室
联 系 人:廖秀、郭晨钟
电 话: ******、010-******电子邮件:******
10. 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