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第一批子项目联合测绘服务采购(CH01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第一批子项目联合测绘服务采购(CH01标)。
1.3 釆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100%。
1.5 采购项目概况: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占地面积约468公顷,投资规模447.9亿元,规划建设16条集疏运系统及枢纽道路(长约20公里)、6条铁路装卸作业线,以及50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流通体系核心基础设施。
本次采购本工程中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约23万㎡)、电商转运中心一期子项目(约67万㎡)、集疏运系统及道路工程(约20.145公里/16条)范围内(含管道)的测绘测量工作。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1.7 项目编号:YG******61。
1.8 项目类别:服务类。
1.9 最高限价:1024.77万元。
2.1 采购范围:本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电商转运中心一期子项目、集疏运系统及道路工程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房产测绘(实测)、道路工程规划放线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放线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协助采购人完成规划报建及验收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及报价清单)。
2.2 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约定工作完成。
2.3 服务地点:广州市。
2.4 服务标准:合格,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5 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采购人项目管理手册及安全管理制度。
(1)依法设立要求:供应商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或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括: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4)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2020年7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承接过1个联合测绘或测量项目业绩。
供应商提供的联合测绘或测量项目业绩须包括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房产测绘(实测)、道路工程规划放线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放线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其中两种或以上工作内容,才可认定为一个业绩。如为联合体响应的,则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均可认定。
(5)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非企业性质单位不适用)。
(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具备测绘类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若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响应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4)供应商2022 年7月1日至今因以往测绘工作中存在伪造测绘数据、出具虚假测绘报告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
3.3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1)供应商可以组成联合体响应,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双方均需具备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牵头人和成员方可具备“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类别中的任意一项,但牵头人和成员方合计共需同时满足以上两个专业类别。供应商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2)联合体各方应按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方。
(3)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联合体响应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3 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30,地点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9月1日9: 30 - 10:30。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开启。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p92/index.htm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fwzn/003001/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8.2 如澄清或者修改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澄清或者修改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8.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8.4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8.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8 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9.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9.2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有限公司
地 ******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9.3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 ******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9.4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融丰大厦22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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