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通知》(湘地灾防办[201******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5】年1号)以及“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党组(扩大)会议纪要(第3次)”(望资规纪【2025】12号)要求,需聘请专业技术单位协助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提供技术服务工作。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内容
长沙市望城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类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街道戴公庙村二十六组滑坡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前期勘查设计技术服务;
2、4处市级资金排危除险治理工程前期勘查设计技术服务;
3、望城区66处隐患点整治工程方案技术服务。
(二)服务方式
为保障本次治理工程类技术服务能够高质量完成,供应商需要设立专项技术服务团队,项目经理1名,全程对接、协调,确保需求响应及时;勘查技术人员2-4名,负责现场踏勘、调查及勘查工程施工阶段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均有丰富地灾现场工作经验,确保现场调查、勘查成果科学、严谨,;设计人员1-2名,负责设计阶段的方案设计,均长期从事地灾治理工程方案设计,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能力强,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合规。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2025年12月30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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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
本次技术服务根据拟治理地灾点的特征、稳定性、险情等级、危害性以及治理的难易程度,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拟采用“削坡+截排水沟+挡土墙+格构护坡+复绿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进行整治。本次技术服务参照的主要技术依据包括:
(1)《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 38509-2020);
(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9)《滑坡、滑坡、泥石流测监规范》(DZ/T0221-2006);
(10)《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2005);
(11)《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 T 3286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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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工作量后,先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2、根据本次长沙市望城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类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各子项目验收要求如下:
(1)******街道戴公庙村二十六组滑坡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前期勘查设计技术服务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建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常态化申报制度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2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32864-2016)、《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 38509-2020)等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技术标准,提交:
①******街道戴公庙村二十六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街道戴公庙村二十六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详细勘查报告》;
③******街道戴公庙村二十六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含设计说明书、施工图册、预算)。
其中:①******街道戴公庙村二十六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详细勘查报告》;
②******街道戴公庙村二十六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含设计说明书、施工图册、预算)。
最终成果需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组织或提请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地灾防治行业内技术专家审查并获得以专家签字后的评审意见为准。
(2)4处市级资金排危除险治理工程前期勘查设计技术服务
根据******财政局以“长财建指【2024】97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通知》向我区下达的“桥驿镇莫宏良屋后滑坡”等4处排危除险工程任务,按照《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32864-2016)、《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 38509-2020)等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技术标准,提交《望城区桥驿镇莫宏良屋后滑坡等4处市级资金排危除险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并需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组织地灾防治行业内技术专家审查并获得以专家签字后的评审意见为准。
(3)望城区66处隐患点整治工程方案技术服务
根据望城区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5】1号)任务要求,按照《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38509-2020)等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技术标准,提交《望城区66处隐患点整治工程方案》,并需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组织地灾防治行业内技术专家审查并获得以专家签字后的评审意见为准。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4处市级资金排危除险治理工程设计方案以及望城区66处隐患点整治工程方案编制,并向甲方提交足额增值税发票以及《望城区桥驿镇莫宏良屋后滑坡等4处市级资金排危除险治理工程设方案》、《望城区66处隐患点整治工程方案》成果资料(******街道戴公庙村二十六组滑坡重大地质灾************街道戴公庙村二十六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街道戴公庙村二十六组滑坡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街道戴公庙村二十六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含设计说明书、施工图册、预算)成果资料(含专家签字后的评审意见),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解除合同情形。技术服务团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通知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关系,供应商需承担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3.1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团队核心人员的。
3.2因供应商人员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的。
3.3供应商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4供应商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时效内提供技术服务,逾期次数累计达3次的。
3.5其他依法需要解除合同关系的。
4、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报价,采购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以报价表形式列明。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工作机密及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并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供应商负责项目实施期间安全责任,做好安全教育及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实施期间,因项目实施导致的人员伤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工作人员工伤、意外伤害或其他第三方人身伤亡等)、意外事故、财产损失等的,由供应商负责处理且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引发的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相关责任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等)的,由供应商善后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供应商需对本宣传项目中所产生的所有作品享有知识产权,采购人享有作品的永久、免费的使用权。若作品引发人格权、知识产权等纠纷,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8、供应商需保证该项目成果资料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行业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出现质量问题,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因此引发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全部予以回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