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24-DH2531F1133(SZDL******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评标信息2.技术部分“拟投入本项目冷库(含冷冻库及冷藏库)情况”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所”更正为:
9 | 拟投入本项目冷库(含冷冻库及冷藏库)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冷库(自有或租赁均可)具有温度校准报告,否则不得分,根据冷库(含冷冻库及冷藏库)容积进行评分: 1、冷库容积≥300立方米,得100分; 2、200立方米≤冷库容积<300立方米,得60分; 3、100立方米≤冷库容积<200立方米,得30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多个冷库容积可累计。以上4项不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扫描件。 2.若是自有冷库,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冷库正门照片(至少1张); ②冷库内景照片(至少1张); ③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体现冷库容积且委托方为投标人,若单位为平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立方米的证明材料。若合同无体现容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冷库容积信息的材料,根据提供材料情况得分); 3.若是租赁冷库,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冷库正门照片(至少1张); ②冷库内景照片(至少1张); ③冷库租赁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体现冷库容积,若单位为平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立方米的证明材料。若合同无体现容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冷库容积信息的材料,根据提供材料情况得分,租赁期限如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需提供承诺函,承诺续期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或承诺重新签订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租赁合同); ④提供近三个月内(2025年5-7******银行转账(或收款、或付款)凭证】,发票需以投标人名称为抬头; 4.检验(检测)报告要求具有CMA或CNAS等标识的,若有材料证明相关检测事项不在实施该项检测的机构许可(认可)CMA或CNAS等资质范围或检测范围内的,该检验(检测)报告视为不符合要求,作不得分处理; 5.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
10 |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所 | 4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面积: 1、配送场所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100分; 2、40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70分; 3、30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4000平方米的,得50分; 4、10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3000平方米的,得30分; 5、5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的,得10分。 6、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多处配送场所面积可以累加,以累加后的面积计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若是自有配送场所,需同时提供: ①配送场所照片(至少1张); ②自有产权证明或场地使用证明文件,须能体现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及体现占地面积信息,如无法体现场地面积,还需提供由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测绘报告(须体现场所面积,测绘报告中的检测地址需与投标人提供的加工配送场地地址一致); 2.若是租赁配送场所,须同时提供: ①配送场所照片(至少1张); ②租赁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租期需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租赁合同需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为投标人,租赁合同若无面积信息,需增加其他能体现配送场所信息的材料; ③提供近三个月内(2025年5-7******银行转账(或收款、或付款)凭证】,发票需以投标人名称为抬头; ④租赁期限如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需提供承诺函,承诺续期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或承诺重新签订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租赁合同; 3.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
2.原采购文件项目商务要求3.报价要求3.1更正为:
中农数据网中有价格的产品,以中农数据网(网址:******)上一个月5、15、25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布的价格(非含费价)取平均值作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结算时价格=折扣率*基准价。
更正日期:2025年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与上述内容冲突部分,以更正公告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公安街6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段工
电话:0755-******或******转8010/8015
4.监督电话:刘先生,******
******有限公司
202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