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机场3台50吨级有杆飞机牵引车(电动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51EA******
项目地址: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3台50吨级有杆飞机牵引车(电动式)的供货事宜。
公告名称:深圳机场3台50吨级有杆飞机牵引车(电动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2025-06-23 12:00:00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深圳机场3台50吨级有杆飞机牵引车(电动式)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251EA******/01
采购控制价(元):******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开启形式:线上开启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工期(天):150 工期说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
招标/采购范围:本项目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3台50吨级有杆飞机牵引车(电动式)的供货事宜。
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须为拟投同型号50吨级有杆飞机牵引车(电动式)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和销售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3.投标人拟投同型号50吨级有杆飞机牵引车(电动式)参数信息须与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内容一致(证明文件:提供《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或其制造商近3年内须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甲方验收的有效业绩(同时满足下述要求):(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2)合同业绩内容:1台及以上拟投同型号50吨级有杆飞机牵引车(电动式)的国内销售;(3)合同应用范围:最终使用方须为民航系统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航空公司、机场地面保障单位等。须取得合同对应的用户验收报告及用户使用情况反馈表。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截图、用户验收报告、用户使用情况反馈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清晰体现双方(最终使用方须为民航系统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航空公司、机场地面保障单位等)、合同签订时间、车辆品牌、车辆型号等内容;发票复印件对应附在每份合同关键页后,发票内容需与本项目业绩内容相关(明确标注车辆名称),每份合同对应发票应列表汇总统计;用户验收报告须包含用户单位盖章及签字,注明验收时间和结果(如“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验收范围及标准、实际交付成果与合同要求的符合性;用户使用情况反馈表需由用户单位填写并盖章,内容包括:使用起止时间、设备/系统运行稳定性、效果评价(可用评分或文字描述)、用户满意度(如“非常满意”“满意”“一般”等)、用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便于招标方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提供发票查询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06-23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6-30 12:00:00
质疑截止时间:2025-07-08 10:00: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5-07-11 17:00: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5-07-15 10:00:00 开标时间:2025-07-15 10:00:00
文件获取地点: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开标地点: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招标人信息
******街道机场道1011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5-******
对外监督人员: 对外监督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