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雪亮工程人像卡口增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乐采购磋商-2025-3
******公安局雪亮工程人像卡口增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35,920.00元
最高限价:
******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80D******001 |
******公安局雪亮工程人像卡口增补项目 |
****** |
****** |
是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需求概况:全结构化球机、人脸抓拍机、解析服务器节点服务器等,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服务期限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策规定,给予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
②监狱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 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 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
******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可共享共用的资源,招标人予以承认,视为投标人所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已有月份提供);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0日 至 2025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11:49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4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濮阳市南乐县兴华路西段
联系人:张宏伟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13栋17层70号
联系人:吴书明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书明
联系方式:
******
附件